作者:李中帆
值此国家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作者对近五年来的建筑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简要回顾,让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责任时刻牢记、安全防范常抓不懈。
2017-2021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平安事故3622起、死亡人数4198人。五年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增长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增长率分别下降2.5个百分点和5.7个百分点;但每年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并没有明显下降,前者维持在每年724起左右,后者维持在每年840人左右;百亿元产值死亡率和千万平方米死亡率均呈下降趋势,五年间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却出现上升趋势,五年间增长了13个百分点;从事故发生地区看,平均每年有15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平安较大及以上事故,部分地区五年间基本连年上榜,如广东、安徽、山东、广西、贵州、河南、河北、四川、陕西等,全国生产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图1:2017-2021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平安事故情况
图2:2017-2021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平安事故死亡率情况
2017-2021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1919起,占总数的53%;物体打击事故512起,占总数的14%;起重机械伤害事故269起,占总数的7%;土方、基坑坍塌事故300起,占总数的8%;施工机具伤害事故168起,占总数的5%;其他类型事故454起,占总数的13%。
图3:2017-2021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平安事故类型情况
在较大事故方面,以土方和基坑坍塌、起重机械伤害和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坍塌为代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占总数的80%以上,依然是风险防控的重点和难点;土方坍塌类事故占总数的10%以上,违规建设、管理粗放、监管缺失是重要原因;建筑起重机械类事故占总数的35%以上,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坍塌类事故占总数的15以上,安全防护措施缺失、关键岗位人员不履职、强制性标准执行不到位问题突出。
2017-2021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体保持下降趋势,全国无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但当前的安全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然比较大;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出现反弹;地区不平衡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地区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模板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已成为房屋市政工程重大危险源,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同时,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排除治理不彻底,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不严格等问题都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极大挑战。
一要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通过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和生产安全显性事件。二要加强各级党组织对安全的领导,健全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履职尽责内生机制。三要依靠体系化、制度化管控筑牢安全屏障,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四要打造“分级管理、逐级负责、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五要完善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巡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超前预判,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司生产运营安全。六要加强安全管理考核、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制度,压紧安全责任链条。
安全生产没有旁观者。建筑企业应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着重落实新要求,提高法制意识和法治水平。围绕“三管三必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靠体系化、制度化管控筑牢安全屏障,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保障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实现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