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楚姣姣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通俗地讲,“碳中和”即“碳排放-碳吸收=0”,因此,为实现“碳中和”目标,要降低“碳排放”、增加“碳吸收”。
“碳汇”是“碳吸收”的主要途径之一,指生态系统中的植被、土壤、微生物等吸收、储存二氧化碳,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
“碳汇”主要包括林业碳汇、草原碳汇、农业碳汇、土壤碳汇等陆地碳汇(“绿碳”)及海洋碳汇(“蓝碳”)。
林业碳汇被称为“绿色黄金”,是国际社会公认的用于缓解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我国林业碳汇贡献的固碳量占陆地生态系统的80%,林业碳汇将成为我国“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重要一环。
海洋碳汇被称为“蓝色宝藏”,储存着地球上约93%的二氧化碳,单位海域中生物固碳量是森林的10倍,是草原的290倍。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红树林、海草床和盐沼三大蓝碳生态系统的国家之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赋予了我国海洋碳汇巨大的实施潜力。
(1)首先,需要先了解“碳市场”
2013年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七省市陆续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6年,新增四川、福建两大非试点地区,共覆盖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各省市行业覆盖范围不一,如深圳覆盖范围包括制造业、电力、水务、公共交通、码头等31个行业,上海覆盖范围包括10个工业行业及8个非工业行业(港口、机场、铁路、商业、建筑等);各省市纳入管控的排放门槛设置也有所差别,如天津、重庆为年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广东为年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北京为年50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2021年2月1日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标志着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首批纳入2162家电力企业,纳入管控的排放门槛为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十四五”时期,除电力行业外的七大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行业(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将陆续纳入全国碳市场,八大行业大约占全国碳排放量的70%。
目前,地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并行。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
(2)其次,需要了解“碳交易”
政府对纳入碳排放管理的企业分配碳排放权,称为“碳配额”。若企业通过节能减排技术,碳排放量低于获得的配额,则可以在“碳市场”出售多余配额;若企业碳排放量高于获得的配额,则需要在“碳市场”购买配额,或使用抵销机制购买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简言之,目前全国碳市场的“碳交易”有两种,即“配额交易”与“CCER交易”。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截至2022年6月24日,累计配额成交量1.9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额84.3亿元,配额单价约44元/吨二氧化碳当量。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CCER单价低于配额单价,约为20元/吨二氧化碳当量。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纳入碳排放管理的企业每年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但是,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暂停了CCER的备案签发工作,即使《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企业可使用CCER进行抵销,但由于CCER重启涉及多部委协作,重启时间仍有较大不确定性,重启之前5%的抵销部分形同虚设。
据易碳家估计,CCER自启动至2017年暂停,签发约8000万吨,其中地方市场多年消化约3000万吨,企业碳中和消化约200万吨,全国市场第一履约期消化约3300万吨,目前市场余量1500万吨左右。全国碳市场首批覆盖企业碳排放量超过40亿吨二氧化碳,按照5%的抵消比例测算,每年需要2亿吨的核证减排量(CCER)。
(3)最后,了解“碳汇交易”
林业碳汇是CCER的一种形式,CCER是碳交易的一种形式。林业碳汇是碳汇的一种,碳汇交易不仅限于林业碳汇,地方碳市场已有多种碳汇交易尝试:2010年,浙江杭州成立全国第一家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平台;2021年7月,福建厦门设立全国首个海洋碳汇交易平台;2022年5月,福建厦门落地全国首个农业碳汇交易平台。
但目前,碳汇交易仍存在产权不清、核算不精、机制不明、监管不易等诸多问题。随着全国碳市场的逐步成熟,覆盖行业将逐步增多,纳入管控的排放门槛将逐步降低,交易品种也将越来越丰富,“碳汇交易”将逐步成为“碳交易”的重要产品。
据国盛证券测算,林业碳汇2030年市场规模有望达700亿元,尚处蓝海市场。目前我国CCER交易价格仅约欧盟的1/10,随着交易价格逐步市场化,未来碳汇资产价值有望凸显。
建筑企业可通过参与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储备林、海洋生态保护等新兴产业市场,积极开发CCER项目,提早介入碳市场,储备碳指标,培养专业人才,加强碳资产管理,获取碳汇收入,为长期可持续发展拓展新的业务增量空间。
参考资料:《一本书读懂碳中和》,公开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