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中帆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我国新时代新征程的重要任务,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广泛共识。近年来,建筑业科技水平持续提升,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科技创新资源不断优化,但在原创性研发能力、创新团队建设、科技人才储备,尤其是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仍存在不足,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如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而科技成果转化又是衡量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指标之一,如何正确认识科技成果转化,进而研究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种因素,对建筑业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价值。
一、建筑业科技成果的内涵
(一)建筑业科技成果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筑业新技术是指经过鉴定、评估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材料、工艺、产品。城市规划、公用事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和房地产开发等单位,应当积极采用和支持应用发布的新技术,其应用新技术的业绩应当作为衡量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内容。
(二)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关键环节和根本目的,建筑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建筑业企业是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应用的主体,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视程度直接关系到科技成果转化的效果;二是建筑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多为解决工程项目的实际难题,不单单是某项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建筑业企业开展的科研项目立项攻关所产生的科技成果大多可直接转化到工程项目的建设中,且转化率较高;三是建筑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建筑造价、推广必要性等因素,往往受到业主方、建设方、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方的影响;四是建筑业基本不存在科技成果转化与市场需求相冲突的情况,只要工程项目的类型相同相似,均可适用,且在转化使用的过程中操作难度较低。
图1:科技成果转化过程
(三)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
根据科技成果开发主体的不同,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一般分为以下4种情况。
表1: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
自行投资实施转化是由建筑业企业自主成立的研发部门/机构,将其独立研发的科技成果应用于本单位科研生产活动的一种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其特点是科技成果的成果源与吸收体融为一体,消除了中间环节,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的交易成本,而且科技成果转化率较高。
图2: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多方合作实施转化是由建筑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多个单位主体进行合作,将共同研发的科技成果应用于建筑业企业科研生产活动的一种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它包括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两种方式,前者是建筑业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委托有能力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进行项目研究与开发;后者是建筑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以合作形式进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活动。其特点是多方合作实现科技成果的研发与转化,合作各方享有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且科技成果转化率适中。
图3:多方合作实施转化
科技成果转移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所有人/企业等创新源头单位,通过中介服务机构,利用技术合同等有偿的交易形式,将自己的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给建筑业企业使用的转化方式。其特点是科技成果所有者与科技成果应用者不同,需要通过中介服务机构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科技成果转化率相对较低。
图4:科技成果转移
科技成果投资转化是科技成果所有人/企业利用科技成果作价金额折算出股份或出资比例(技术入股),参与建筑业企业经营活动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其特点是科技成果所有者与科技成果应用者合二为一,有利于建筑业企业形成基于技术与经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制度性联系,科技成果转化率相对较低。
图5:科技成果投资转化
二、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一)建筑业创新活跃度较低、经济增长较为粗放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披露的2020年数据,全国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数为37.9万家,占全部企业的43.3%;其中,实现创新的企业为36万家,占全部企业的41.1%。从实现创新的企业所占比重看,工业企业的创新活跃程度最高,实现创新的企业占全部工业企业的56.1%;建筑业企业的创新活跃程度较低,实现创新的企业占全部建筑业企业的28.6%。根据测算,技术进步、劳动力与资本投入对我国建筑业总产值的贡献率基本各占一半,这说明建筑业经济发展对固定资产的投入依赖性很高,行业经济增长仍属于粗放型的发展模式。
(二)建筑业研发投入强度不高,科技成果转化相对较弱
近年来,建筑业企业持续增加研发经费,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开拓建筑市场,实现降本增效。其中,八大建筑央企(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中国电建、中国中冶、中国能建、中国化学)作为建筑业的头部企业,更加注重科技创新,研发费用年均增长15%左右,研发投入强度年均增长约0.2个百分点,2022年达到2.7%,已经赶上高技术制造业平均水平,但是建筑业整体的研发投入强度依然不高,远远不到2%。相比于制造业企业,建筑业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及科技成果转化仍然相对较弱,建筑业产业化应用的科技成果比例在50%左右徘徊,在所有行业中处于中等水平,而制造业产业化应用的科技成果则在75%以上。
(三)建筑业科技发展保障体系不完备,配套制度不健全
《“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指出,要围绕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和美丽宜居乡村的重大需求,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技术研究等9个方面,加强科技创新方向引导和战略性、储备性研发布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集成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先后出台了一些推进建筑业科技发展、保障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但并未进一步细化目标和具体措施,现有政策对促进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并没有明确的鼓励政策,在科技创新评价标准、科技成果产权保护、技术交易市场、科研环境、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同时,建筑业还缺乏高效的科技成果信息交流平台,阻碍了科技成果拥有者与应用者的交流,使得一部分科技成果束之高阁,造成了较大浪费。
三、建筑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
(一)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管理能力亟待加强
长期以来,在经营导向、任务导向的运作惯性之下,建筑业企业一直以生产任务为重,普遍存在“重市场、轻技术,重生产、轻科研,重报奖、轻应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科技创新缺乏明确的方向、清晰的定位和系统的规划,科技创新激励制度和配套机制不健全,科研/技术机构设置不完善,科研类专业人才短缺,技术储备不足,现有科技成果难以有效支撑业务多元化、深度化的发展需求,无职称和低学历员工占比相对较高,科技创新工作缺乏统筹管理能力,从而导致科研要素难以在企业内部循环流通,科技成果产出效率大大降低。
(二)建筑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导向性不足
建筑业企业的科研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目前普遍存在忽视市场推广应用的转化导向。一方面是科技成果拥有者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因为推广宣传科技成果的投入大、成本高,而能创造的经济价值或带来的经济效益却不明显;二是科技研发与市场推广应用不挂钩,科技成果拥有者研发新技术,一些是为了申报奖项、增加业绩而开展的课题研究,一些则是为建筑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升资质等级而做的技术创新,其研发新技术的直接目的并不是为了推广科技成果而获得收益。
(三)建筑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较低
从近年来建筑业整体的研发经费投入情况来看,建筑业的研发经费投入仅占我国研究机构研发经费投入总额的不足1.5‰,但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左右,建筑业整体研发经费投入水平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符。据公开资料显示,我国建筑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不足2%,而世界500强企业一般为5%-10%。不少经济基础比较雄厚的大型建筑业企业认为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尤其是新技术的首次产业化风险较大,因此不愿意冒险尝试,从而导致其研发经费投入不足。中小型建筑业企业本身就存在经营资金短缺的问题,对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的研发经费投入更是十分有限。
(四)建筑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桥梁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由于建筑业自身的发展原因,目前的建筑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沟通渠道仍未有效建立,建筑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桥梁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导致很多建筑业科研成果找不到需求者因而无法实现转化,建筑业企业需要的科技成果找不到合适的供应者。大多数建筑业科技成果创造者未能通过中介服务机构与建筑业生产者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致使建筑业科技成果无法与生产实际相衔接,更无法运用于实际生产中。
四、促进建筑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举措
(一)做好科技创新规划,增强科技创新管理能力
以实现持续建造的建筑工业化技术为底线,以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为导向,以提高建筑业科技创新的适用性为目标,制定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以“结构合理、上下联动、协同高效”为原则,建设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健全科研工作责任体系。完善科技研发立项及管理制度,健全科技创新激励、容错等配套机制,明确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办法,积极探索建立科研人员激励机制。
(二)明确科研立项原则,构建科技成果评价体系
树立以需求为导向的项目立项原则,鼓励企业内部各层级针对行业前沿且有推广价值的科研项目进行立项,从源头解决科技成果无应用价值、无法转化的问题。构建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从自评、互评、第三方评价等三个方面进行系统评价,从商业评价和技术评价两个方向进行专业评价,审定和评价科技成果的实用性、经济性、可操作性、可推广性。采用“先评价、后奖励”的方式,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的后补助方式,对科技成果发明人和科技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实施奖励。
(三)建立科研类人才队伍,增强科技成果自主转化实力
建立与市场接轨的科研人员引进与培养机制,通过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方式,提升科研人员专业能力,打造涵盖建筑业领军人才、技术应用专家团队。分专业分层次不断壮大科研类专业人才队伍,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与高等院校共同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生专业,健全建筑业从业人员转移转化理论知识的系统性。明确外部专家、中介服务机构聘用及费用管理制度,合理利用外部“大脑”资源。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人员激励制度,探索建立专业技术转移人才队伍薪酬、工资评定、职位晋升等制度体系。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稳步推进科技型企业培育与认定工作,增强科技成果自主转化实力。
(四)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拓宽科技成果转化渠道
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实现研发经费专款专用;选择扩大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设立专项服务于科技创新与转化贷款资金;设立科技成果概念验证资金,从科研项目立项源头推动成果与市场对接,开展市场化的概念验证;积极争取科研立项,获取国家以及省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项目经费投入;进一步规范研发经费预算和科技投入统计管理,合理使用研发经费,确保对科技项目研发全过程的经费保障。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采取“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的方式拓展科技成果转化渠道,线上利用政府主导的科技成果推介网站、企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相关推介平台;线下积极参加行业协会或技术成果观摩会、科技成果博览会等各种活动,向潜在客户、内部单位、在施项目进行推介。
(五)加强技术资源整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合作,搭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平台、产业技术联盟,探索共建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基地、院士工作站等。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设计研究院、新型设备材料企业等单位的合作,探索组建技术创新平台,聚焦行业技术性难题及前沿技术,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探索联合科研院所与相关企业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用人机制灵活的产业研究院,进行先进科技成果的孵化和科技型企业的培育。通过收并购、技术合作、项目合作等方式,整合外部科研资源,弥补技术短板,持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六)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意识,建立知识产权保障体系
培养强化建筑业企业员工推广应用科技成果的意识,探索出台科技成果推广激励办法,并及时考核、兑现激励。制定的相关制度要突出价值导向和科学性、实用性,考核奖励标准由原来对科技成果完成的数量、产值等,转变为以科技成果转化对企业生产经营贡献的程度,以更加科学合理的激励形式调动全体员工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同时,提高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尽快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保障体系,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加强对员工的知识产权教育,加强对企业科技成果的保护。
(七)加大与政府合作力度,参与建设科技成果服务平台
建筑业企业不清楚科研机构的研究成果是否适用,科研机构不了解市场技术需求,这种状况将极大制约科技成果转化。建筑业企业应加大与政府合作力度,积极推进、参与建筑业科技成果信息与市场需求一体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联合举办建筑业科技成果推介会,更好发挥科技成果服务平台的交易促进作用,面向一线、面向企业、面向市场,让科技成果信息与市场需求信息密切关联,是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提高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关键所在。
五、建筑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典型案例
某省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是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1个行业重点研发中心、5家省级技术中心、6家高新技术企业、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该企业自2010年开始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科研项目委托合作的方式开展科技创新,主要围绕工程项目和产业需求,以应用研究和掌握新技术应用为目的。
该企业所在地拥有新材料研发实力雄厚的科研院所,在新时代新征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背景下,该企业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通过成立科创基金的方式,用科技成果概念验证资金,积极推进材料的绿色化研究和成果转化,合力解决行业基础性技术问题,促进工程实践和技术研究的有机融合,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该企业会充分调研并挖掘工程项目技术需求和项目施工中存在的共性关键技术,联合科研院所深入施工一线,与现场工作人员深度交流并发掘可以从材料角度解决的技术问题。经过反复讨论,在形成了明确的研发目标和技术指标后,双方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以企业自立科研项目的形式进行立项研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由双方共同开展技术攻关。研究结束后,双方对原材料、生产工艺、配方等进行技术交底和试配测试,合格后对研究成果进行第三方综合评价。若综合评价后认为研究成果不满足要求即可终止研究,反之则进行中试验证。中试验证后,根据验证效果双方签订技术成果转化协议,建立生产线进行产品生产。在产品生产和应用过程中,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对产品进行持续优化,以满足不同工程条件下的应用要求。
这种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最显著的特点是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双方共同参与,且项目研究过程比较灵活,建立了容错机制,当研发目标无法实现时,可随时调整技术路线或终止研究。同时,双方共同组建了转化团队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并根据应用情况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使产品始终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该模式下签订的科技成果转化协议中,对于利润分配在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更多倾向于研发与转化团队,有效激励了团队的创新与转化动力。
经过13年的发展,该企业专门聘请了行业权威专家组建了技术委员会,培养了专职的研发人员和大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并依托工程项目开展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形成了相关适用性成果,在产品开发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研发、中试、量产的管理和技术经验,形成了一系列的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所拥有的实验室面积和实验设备目前已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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