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奇
一、建筑业数字化转型是必然发展要求
我国建筑业一直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当前整体特点是大而不强,管理相对粗放,资源利用不充分。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9.3万亿,占国内GDP近25%,但产值利润率仅2.92%,且建筑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建筑能耗居高不下。
伴随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从渣土扬尘管控到绿色建筑,再到碳达峰、碳中和,现场管理、施工工艺、成本控制等多方面水准均应有较大提升。同时行业整体增速放缓,转向存量竞争,叠加人口红利递减、有效数据资产匮乏等,传统增长模式已难以满足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建筑业未来将走向以“回归产业本质、聚焦核心能力”的时期。大型建企将以工程总承包为代表性抓手、以精益管理能力提升为前提,聚焦代表产业发展方向、重点环节重点突破,向建筑全产业链作产业延伸,其中龙头企业将基于业主方对项目全生命期的、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服务需求,以投建营一体化模式为主,打造以自身为核心的行业供应链体系。部分中小型企业融合新技术,积极转向“专精特新”发展。
数字化转型的核心要义是将基于工业技术专业分工取得规模化效率的发展模式逐步转变为基于信息技术赋能作用获取多样化效率的发展模式。数字化可以打通策划、设计、施工、运维全产业链,通过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带动整个建筑产业链的升级,实现高效生产和协同;同时可以串联研发、生产、交易和监管的各个环节,实现各个环节快捷高效。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将是必然的发展要求。
二、《数字化转型 价值效益参考模型》对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价值
2022年10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家标准GB/T 23011-2022《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数字化转型 价值效益参考模型》(简称《数字化转型 价值效益参考模型》)正式发布。该标准是我国发布的首个数字化转型国家标准,对数字化转型领域标准化建设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
该标准聚焦价值体系重构这一数字化转型根本任务,针对两化融合价值效益“有哪些”“怎么创造和传递”及“怎么获取”等问题,给出价值效益分类体系,基于能力单元的价值创造和传递体系及基于新型能力的价值获取体系等参考模型,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一套以价值为导向,能力为主线,将价值效益要求贯穿数字化转型全过程的方法机制,帮助企业稳定有效获取数字化转型成效。
“企业数智化,价值是方向,发展是目标”,成为“数智企业”,是为了给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最终的目标是为了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在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之下,深化对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和理解,是有效推动建筑企业实现高效数字化转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数字化转型能创造什么价值
“价值效益分类体系”给出数字化转型可实现的价值效益参考分类,从生产运营优化、产品/服务创新、业态转变等方面,明确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不断跃迁的价值效益。
“生产运营优化”,重点关注传统产品生产与交付,主要基于传统存量业务,获取效率提升、成本降低、质量提高等方面价值效益;“产品/服务创新”,重点关注产品与服务创新,主要为拓展基于传统业务的延伸服务,获取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延伸与增值、主营业务增长等方面价值效益;“业态转变”,重点关注新赛道,主要为发展壮大数字业务,获取用户/生态合作伙伴连接与赋能、数字新业务和绿色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价值效益。
“数字化转型的价值效益有哪些”对于企业数字化转型非常重要,这个问题既是数字化转型的起点,数字化转型的地图非常庞大,需要从价值效益分析来决定数字化转型的具体路线图;这个问题也是数字化转型的终点,数字化转型要付出非常大的成本,需要从价值效益检查来判断数字化转型的路线图是不是正确。
2 企业应丛哪些角度出发,分析数字化转型创造价值所需的能力
“基于能力单元的价值创造和传递体系”给出基于能力单元的价值创造和价值传递参考架构,从基于能力分解实现价值分解的主要视角、支持能力打造和价值创造的能力单元、支持能力协同和价值传递的能力单元组合范式等方面,明确通过能力单元和能力单元组合建设,实现能力打造和共享,支持价值创造和传递的方法路径。
“基于能力分解实现价值分解的主要视角”与业务场景相对应,组织应参考组织主体、价值活动客体及信息物理空间三个视角,系统开展新型能力的系统分析、逐级分解。
待企业明确了创造数字化转型价值所需要的各方面能力后,“支持能力打造和价值创造的能力单元”,进一步说明了应如何打造这些能力。能力单元是实现价值效益的能力载体,可由过程维、要素维、管理维共同定义。组织应通过过程维、要素维和管理维三个维度的协调联动和融合创新,确保以价值效益为导向,稳定有效地打造和运用预期的相关能力。
过程维包括策划,支持、实施与运行,评测和改进等子维度,明确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的过程管控机制;要素维包括数据、技术、流程和组织等子维度,明确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的系统性解决方案要求;管理维包括数字化治理、组织机制、管理方式和组织文化等子维度,明确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的治理体系。
在上述基础上,企业可将支持能力共享和价值传递的能力单元进行组合。能力单元组合的典型范式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能力单元、流程型能力模块、网络型能力模块及生态型能力模块。
3企业应如何完成数字化转型价值创造的闭环
“基于新型能力的价值获取体系”,指出组织应基于新型能力赋能构建的开放价值生态体系模型,从价值点、价值链、价值网络、价值生态等视角出发,以新型能力赋能业务创新转型,实现价值效益开放共建、共创和共享。其中能力节点通过赋能业务数字化进而获取价值点;能力流通过赋能业务集成融合进而获取价值链;能力网络通过赋能业务模式创新进而获取价值网络;能力生态通过赋能数字业务培育进而获取价值生态。
4对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价值
面临世界大变局,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大幕已拉开,建筑企业进入数字化转型深水区,《数字化转型 价值效益参考模型》为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有益指导。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价值效益核心应是重塑企业掌控力和拓展力。重塑掌控力以实现企业效率提升、成本降低、质量提高,保障企业更好生存;提升拓展力以实现产品/服务创新、业态转变,支撑企业持续成长。面对业内数字化进程中存在诸如数据孤岛、缺少有效连接协同、数据驱动力不足等问题,建筑企业应当聚焦构建数字化的价值创造与传递能力,将数据、连接、算法有机融合,发挥整体最大效能。
数据是提升“两力”的源泉。数据应围绕建筑企业核心业务的生产要素、生产活动及管理活动,进行无修改、无掩饰的自动收集,保证其准确性、及时性及全面性。
连接是提升“两力”的通道。数据连接应与建筑企业核心业务紧密结合,而不是数据间简单的技术连接。连接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责权利清晰可靠的业务连接。
算法是提升“两力”的引擎。“数据+算法”不仅能够驱动建筑企业的业务管理,还能有效支撑其经营决策。例如,基于数据+AI的项目大脑,能够实现业务层面的智能调度与控制;通过描述性、诊断性、预测性及指导性分析,反馈至数字决策与控制中心,让系统判断变成现实,并实现PDCA循环。
大型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应在一体化、系统化的平台支撑下,打通企业与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服务链条,通过重点场景应用,获取以重塑掌控力与拓展力为核心的价值效益,以数据流贯通上下游链条企业,尤其和分供方、监理方及业主建立业务的共享协同,构筑企业在新发展格局下的竞争新优势。
数字化重塑掌控力的重点场景应用,主要聚焦项目、公司、集团三个层面。项目作为基层执行单元,通过BIM+智慧工地一体化等方式,实现精细化管控;公司作为经营管理中心,通过项企一体化实现集约化管控,采用业财一体化实现协同化管控;集团作为战略决策中心,通过决策数据化实现智慧化决策。
数字化提升拓展力的重点场景应用,主要聚焦存量业务规模化拓展和增量业务稳健式拓展。存量业务规模化拓展是通过能力平台化,沉淀共性核心能力支撑业务拓展;增量业务稳健式拓展是通过供应链一体化、设计施工一体化、投建营一体化等方式,拓展供应链、价值链和产业链。
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应通过数据流最终形成两个价值圈,第一个价值圈是建设方围绕资金流,与咨询方和设计方形成;第二个价值圈是施工方围绕现场资源流,与相关分包方和供应商形成。两个价值圈的区别在于建设方价值圈里更多围绕着项目阶段微笑曲线一前一后两类数据流,而施工方则主要掌握整个建筑施工阶段的数据流。两个价值圈本质上是交付模式和信息掌控度的竞争。如有一方能将数据流统一,将掌握话语权,其在价值链的位置也会得到较大提升。
建筑企业传统的价值体系是基于技术、资源壁垒构筑起来的纵向封闭式体系,数字经济时代的价值体系将是以数字场景为牵引,基于新型能力共建、共创、共享形成的开放价值生态。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需要具备的能力要素包括:发挥数据的创新驱动潜能,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管理技术与专业领域技术等的集成应用和融合创新,优化业务流程和职能职责协调联动机制;通过持续推进数据、技术、流程、组织四要素之间的协调联动和互动创新,推动新型能力打造和价值创造方式的持续变革等。
建筑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应系统把握如下四个要点:
1)数字化转型是信息技术引发的系统性变革;
2)数字化转型的根本任务是价值体系优化、创新和重构;
3)数字化转型的核心路径是新型(数字)能力建设;
4)数字化转型的关键驱动要素是数据。从具体的推进执行来看,数字化的抓手,应从场景来切入,连接是前提,运营作为保障,最后技术是在平台上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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