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手册

浅谈“对标世界一流价值创造行动”对建筑企业的启示

作者:楚姣姣


2020年6月,国资委印发《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通知》,从战略、组织、运营、财务、科技、风险、人力、信息化八个方面作出部署;2022年12月,国资委印发《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价值创造行动的通知》,从效益效率核心指标、创新驱动发展、国家战略落实、治理效能提升、可持续发展、共建共享六大价值创造领域及价值创造体系能力建设提出要求。从“管理提升”到“价值创造”,企业覆盖范围更广,要求内容综合性更强,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的本质,对国有企业全面创建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性更加明晰。对国有建筑企业来说,要充分学习领会“对标世界一流价值创造行动”的核心思想理念,将各项要求与企业业务拓展、运营管理相结合,不断完善价值创造体系,提升价值创造能力,筑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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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效益效率核心指标开展价值创造对比“两利四率”与“一利五率”指标,将净利润、营业利润率调整为净资产收益率、营业现金比率,体现出对国有企业资产质量与资产创效、运营效率与运营质量的关注。建筑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行业利润率持续下滑,政府债务风险加大,投资拉动、“垫资”施工等模式盛行,建筑企业普遍存在运营资产质量不高、资产盘活创效难度大、合同质量不高、资金周转压力大等现象,纷纷提出“有收入的合同、有利润的收入、有现金流的利润”,增加净资产收益率、营业现金比率考核指标能使建筑企业聚焦经营质量与资产质量,投资类项目注重项目收益自平衡,现汇类项目关注客户付款风险,从市场经营龙头入手促进效益效率提升。

聚焦创新驱动发展开展价值创造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重组科技部,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开展科技创新。建筑企业要牢牢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做实各级科技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强度,结合企业业务拓展需求,瞄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与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在科技型子企业开展专职科研人员分红、员工持股等股权激励试点,增强创新动能,激发创新活力,构建企业核心技术优势,以科技创新赋能价值创造。

聚焦国家战略落实开展价值创造交通强国、制造强国、海洋强国、数字中国等国家重大战略及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落地需要央企国企勇于担当、砥砺前行。建筑企业要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国家骨干水网、综合立体交通网等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参与地方基础设施及补短板工程建设,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产业链一体化趋势下,中小型建筑企业要积极锻长板,在产业链关键关节打造核心优势;大型建筑企业要推动融合强链,积极打造开放合作的现代产业链生态系统,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聚焦治理效能提升开展价值创造企业的组织机构、管控模式、管理水平要与发展阶段相适应,企业治理体系要能够为规模的快速扩张保驾护航。随着外部环境、业务模式、企业规模、管理短板在发展中不断变化,建筑企业要充分考虑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充分平衡组织活力与组织稳定性,构建灵活高效的组织架构,夯实管理基础与后台支撑,不断深化总部对分子公司、项目部的赋能。适时通过大部制改革打破部门墙,激发组织活力,提升总部价值创造能力,补强管理短板,促进管理提升;适时通过设立城市公司深耕城市市场,推进人才资源向城市公司、项目一线倾斜,逐步做实城市公司,实现总部机关减人、管理效能提升。

聚焦可持续发展开展价值创造业务是企业存在的根本,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业务结构的稳健合理与抗风险性。建筑企业构建业务结构要综合考虑不同业务对规模、效益、现金流的贡献,实现收入、利润、现金流的平衡;要在促进铁路、公路、房建、市政等传统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大力培育生态环保、新能源、新基建等战略新兴业务,持续提升企业造血能力,实现短期增长与长期发展的平衡。

聚焦共建共享开展价值创造对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评估不再以单一的经济价值作为衡量标准,而是要从社会价值、环境价值、员工价值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整体性评估。建筑企业提升“造项目”能力,就要在项目前期策划阶段统筹考虑股东、客户、员工、合作伙伴、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利益,创新业务模式推进整体价值最大化,实现自身高质量的规模增长与效益增长,以多方共赢助力自身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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