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楚姣姣
2020年6月,国资委印发《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通知》,从战略、组织、运营、财务、科技、风险、人力、信息化八个方面作出部署;2022年12月,国资委印发《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价值创造行动的通知》,从效益效率核心指标、创新驱动发展、国家战略落实、治理效能提升、可持续发展、共建共享六大价值创造领域及价值创造体系能力建设提出要求。从“管理提升”到“价值创造”,企业覆盖范围更广,要求内容综合性更强,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的本质,对国有企业全面创建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性更加明晰。对国有建筑企业来说,要充分学习领会“对标世界一流价值创造行动”的核心思想理念,将各项要求与企业业务拓展、运营管理相结合,不断完善价值创造体系,提升价值创造能力,筑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基。
聚焦效益效率核心指标开展价值创造。对比“两利四率”与“一利五率”指标,将净利润、营业利润率调整为净资产收益率、营业现金比率,体现出对国有企业资产质量与资产创效、运营效率与运营质量的关注。建筑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行业利润率持续下滑,政府债务风险加大,投资拉动、“垫资”施工等模式盛行,建筑企业普遍存在运营资产质量不高、资产盘活创效难度大、合同质量不高、资金周转压力大等现象,纷纷提出“有收入的合同、有利润的收入、有现金流的利润”,增加净资产收益率、营业现金比率考核指标能使建筑企业聚焦经营质量与资产质量,投资类项目注重项目收益自平衡,现汇类项目关注客户付款风险,从市场经营龙头入手促进效益效率提升。
聚焦创新驱动发展开展价值创造。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重组科技部,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开展科技创新。建筑企业要牢牢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做实各级科技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强度,结合企业业务拓展需求,瞄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与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在科技型子企业开展专职科研人员分红、员工持股等股权激励试点,增强创新动能,激发创新活力,构建企业核心技术优势,以科技创新赋能价值创造。
聚焦国家战略落实开展价值创造。交通强国、制造强国、海洋强国、数字中国等国家重大战略及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落地需要央企国企勇于担当、砥砺前行。建筑企业要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国家骨干水网、综合立体交通网等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参与地方基础设施及补短板工程建设,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产业链一体化趋势下,中小型建筑企业要积极锻长板,在产业链关键关节打造核心优势;大型建筑企业要推动融合强链,积极打造开放合作的现代产业链生态系统,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聚焦治理效能提升开展价值创造。企业的组织机构、管控模式、管理水平要与发展阶段相适应,企业治理体系要能够为规模的快速扩张保驾护航。随着外部环境、业务模式、企业规模、管理短板在发展中不断变化,建筑企业要充分考虑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充分平衡组织活力与组织稳定性,构建灵活高效的组织架构,夯实管理基础与后台支撑,不断深化总部对分子公司、项目部的赋能。适时通过大部制改革打破部门墙,激发组织活力,提升总部价值创造能力,补强管理短板,促进管理提升;适时通过设立城市公司深耕城市市场,推进人才资源向城市公司、项目一线倾斜,逐步做实城市公司,实现总部机关减人、管理效能提升。
聚焦可持续发展开展价值创造。业务是企业存在的根本,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业务结构的稳健合理与抗风险性。建筑企业构建业务结构要综合考虑不同业务对规模、效益、现金流的贡献,实现收入、利润、现金流的平衡;要在促进铁路、公路、房建、市政等传统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大力培育生态环保、新能源、新基建等战略新兴业务,持续提升企业造血能力,实现短期增长与长期发展的平衡。
聚焦共建共享开展价值创造。对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评估不再以单一的经济价值作为衡量标准,而是要从社会价值、环境价值、员工价值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整体性评估。建筑企业提升“造项目”能力,就要在项目前期策划阶段统筹考虑股东、客户、员工、合作伙伴、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利益,创新业务模式推进整体价值最大化,实现自身高质量的规模增长与效益增长,以多方共赢助力自身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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